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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是更高级的住房流通方式

发布时间:2017/5/17 9:31:07 浏览次数:239 来源:房产之窗


近期易居研究院组织学者专家团队,深入研究了国内外住房租赁市场,最近形成了一份当前国内最系统、最深度的专题研究报告:《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国际经验借鉴与国内实践》。报告基于国际对比的视角,分析了租赁市场发展的意义和当前的各类矛盾。同时,对于今后租赁市场的发展也提出了一些务实建议和意见。

  住房租赁是更高级的住房流通方式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房地产流通研究所所长崔裴认为:住房租赁是一种更高级的住房流通方式,它有助于有效利用住房资源并更好地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状况;住房租赁市场具有自发形成的内在动因,但受制度、政策影响很大;住房租赁市场的发育、成熟、规范程度,对住房买卖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整体运行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报告认为,培育、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对于我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不仅有助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将保障公民住房权作为新一轮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促进住房租买选择机制形成,从而完善住房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而且有助于推动中国房地产开发业转型升级,减缓房地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的矛盾。

  发达国家住房承租住户的占比相对高

  崔裴认为,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瑞典、荷兰、丹麦、奥地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居民中住房承租住户的占比均在30%以上,有些国家(如美国、英国)承租户在住户总量中的占比近十年来持续上升。

  与之相反,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以及许多东欧经济转型国家(如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来、爱沙尼亚、斯洛伐克等),居民住户中承租户的比例都在20%以下。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体在住房领域的社会分工发展程度密切相关的。五大建议助力租赁市场的发展

  我国应加紧制定住房租赁的法律法规,同时在金融、土地、税收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扶持、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要积极开拓租赁住房**资金的来源渠道;要保障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促进各类存量房屋转化为租赁住房;向住房租赁**经营企业提供税收、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优惠和便利;给予住房承租户与住房自有住户效力相当的社会福利待遇。